当前位置: 首页 > 政策法规 >
政策法规

山东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《“鲁十味”品牌培育推广工作方案》

发布时间: 2024-01-02 17:25:19 文章来源: 大众日报
致力于提供卫生健康、中医药行业新闻动态、宣传国家卫生政策、发布中医药文化、健康科普知识为主的卫生健康、中医药文化传播网站,是为广大卫生健康、中医药工作者当好时代榜样的追随者和记录者,讲好中医药故事,传播中医药文化。
  日前,山东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《“鲁十味”品牌培育推广工作方案》,对构建品牌体系、规范品牌建设、推动品牌创新、加强品牌推广和强化品牌管理等主要任务作出具体安排。


  2021年,山东省建立了首个中药材公共品牌“鲁十味”。“鲁十味”是指山东省10种最道地或最有特色的中药材,包括金银花、阿胶、丹参、西洋参、全蝎、蟾酥、黄芩、北沙参、瓜蒌、山楂。


  《方案》指出,将构建包括“鲁十味”中药材种植养殖,中药饮片加工生产,食品、化妆品、日用卫生品、文创用品等大健康产品生产制造,中医药康养旅游、养生保健等相关服务为主要内容的“鲁十味”品牌体系。建立品牌库和培育库,优化存量、做强增量,把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。

  在规范品牌建设方面,将重点围绕中药材产品质量、产地环境、农业生产资料、生产技术、包装运输、推广应用以及提升品牌价值等方面制定一批专用标准,5年内分批次完成“鲁十味”、山东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名录。

  组织“鲁十味”品牌主体参加各类交易会、博览会等活动,加大与电商平台对接力度,展示“鲁十味”品牌,树立齐鲁道地药材、特色药材品牌形象。“鲁十味”品牌库内的品牌还将对接“好品山东”,根据品牌单位主体意见,向质量强省办提出推荐名单,纳入“好品山东”体系。
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为【中国中医药新闻信息网】采集/撰稿/编发/来稿或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中医药行业信息内容之目的,不代表【中国中医药新闻信息网】观点,亦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若涉及版权问题,请联系:010-53320608,我们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成,谢谢合作!诚邀各类媒体、机构或个人与我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。